紧盯风险点,合规办理跨境涉税业务

时间:2022-07-23 17:40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8078   

跨国公司具有业务广泛,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涉及的税收政策和税务处理往往比较复杂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跨国公司子公司存在片面的政策理解,想当然地认为跨境业务的涉税处理容易导致税务风险

案例:跨境业务风险集中

海外公司k集团是业内领先的高端轴承制造企业其母公司只承担总部的管理责任,通过在全球设立的9个全功能子公司实现产品的本地化R&D和供应M公司是K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唯一的R&D基地,同时承担着为集团内其他子公司的产品开拓国内市场的职能

税务机关在对M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回复时发现,M公司的税务风险主要集中在跨境业务上,包括对不合格的跨境服务进行免税,对不合格的跨境相关劳务费用进行税前扣除,未按时履行跨境特许权使用费代扣代缴义务等在税务干部的指导下,M公司调整了错误,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风险点1:误享免税优惠

税务机关对M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增值税申报进行比对分析后发现,该企业每年申报免税的劳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作为年销售额2亿元左右的制造企业,有长期大额免税服务收入,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

经M公司自查,集团内其他子公司向中国市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时,M公司提供客户开发,合同谈判签署,资料翻译等服务,收取合同签约金额5%的服务费企业财务人员认为,该业务是向境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可以适用跨境服务的增值税免税政策2016年10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免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部分符合条件的跨境应税行为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这种跨境应税行为应满足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条件,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与境内货物,不动产无关M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商业辅助服务范畴,服务对象为境外企业,形式上符合适用免税政策的条件但进一步分析发现,该项服务的标的物包括境外企业出口到我国的货物和境内企业出口使用的境内货物,不符合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前提条件,不能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免税备案不等于免税审批在备案过程中,企业告知税务机关发生了此类业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事后核查管理,对实际情况中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业务进行调整处理

风险点二:税前扣除不够合规。

税务机关分析M公司《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发现,该企业每年向母公司K集团支付大量相关劳务费用,M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了这些费用。

财务人员解释,母公司作为总部管理机构,提供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按照相同的分配规则向各子公司收取费用根据公司与母公司合同的计费条款,各种相关劳务交易的计费依据为总部相应职能部门的年度支出总额,按各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员工人数或支持时长按不同服务类型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税务调查和相互协商程序调整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劳务交易支付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要求,应当是有益的劳务交易其中,有益的劳务是指能够给劳务接受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劳务活动,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非相关方愿意自行购买或实施税务机关有权对不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相关劳务交易进行纳税调整

从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看,M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联劳务交易主要是为保护母公司投资利益而实施的控制,管理和监督活动M公司是否从中获得实质性利益,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和认定关联交易税务和企业双方在认真审核相关业务资料后,确认按工作时间收取的技术支持费符合有益劳务的要求,可在税前扣除,其他费用为非受益相关劳务费用,税前已扣除的部分需要调整纳税

风险点三:未及时代扣代缴。

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2019年M公司成本中包含一笔商标费用,但没有代扣代缴记录企业财务人员表示,M公司当年新增生产线,投资较大,导致经营资金紧张经与母公司协商,允许延期支付2019年至2022年特许权使用费,财务处理仍按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境内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者协议的,,上述收入未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税前扣除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M公司将2019年递延的特许权使用费列为当年成本项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需要按照规定在2019年履行该项费用的代扣代缴义务根据政策要求,M公司有两种调整方案:一种是对2019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不扣除当年未支付的应付特许权使用费,二是补充2019年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和代扣所得税,无需调整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最终,M公司选择在2019年扣缴并申报提成,待资金充足后再向母公司支付实际提成2020年和2021年未支付的版税也将按此原则处理

关于税收风险防控的建议

对于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而言,除了M公司的涉税风险外,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税收协定待遇享受,相关借贷资本弱化,外国人转让定价等方面也可能发生税收遵从风险笔者建议相关企业的财务人员应加深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吃透政策的内涵,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和保存跨境关联交易的信息,以充分证明相关业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一些重大业务时,可以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通过申请提前纳税辅导或协商签订提前定价安排,明确可能承担的纳税义务,规避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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