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宁夏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2024年10月12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今年上半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多项房地产金融新政,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被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也进一步降低。根据全国房地产金融最新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在今年5月指导宁夏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面取消宁夏各地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同时,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对宁夏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进行了下调。其中,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这是继5月后,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再一次调整。今后,宁夏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也将保持一致。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