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农节水于10月25日晚间披露股票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今日起复牌,该股开盘即一字涨停,截至发稿时该股报5.61元,涨幅29.86%。
润农节水同时披露,公司实控人薛宝松、李明欣及其一致行动人薛丽霞、薛丽超拟向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份,同时薛宝松、李明欣拟放弃转让完成后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变更完成后,湖北乡投集团变更为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第一的股东、控股股东,湖北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北乡投集团控股股东,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湖北省国资委”)为湖北乡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薛宝松、李明欣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薛丽霞、薛丽超不再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024年10月22日,湖北乡投集团与薛宝松、李明欣、薛丽霞、薛丽超、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张国峰、唐山汇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高维、王庆利、于海涛、齐乃凤签订《关于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47,038,03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01%)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5元/股。其中,薛宝松、李明欣及其一致行动人薛丽霞、薛丽超合计转让33,146,28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69%。
2024年10月22日,湖北乡投集团与薛宝松、李明欣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薛宝松、李明欣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0,419,614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以保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湖北乡投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2024年10月22日,薛宝松、李明欣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本次变更完成前,薛宝松、李明欣及其一致行动人薛丽霞、薛丽超合计持有公司104,483,13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0%;享有公司104,483,13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0%。本次变更完成后,薛宝松、李明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1,336,84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1%;享有公司20,917,23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1%。受让方湖北乡投集团持有公司47,038,03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1%;享有公司47,038,03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1%。
本次变更完成后,湖北乡投集团持有公司47,038,03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1%;享有公司47,038,03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1%,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通过湖北农发集团持有湖北乡投集团100%的股权,并在本次变更完成后通过湖北乡投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7,038,033股股份,为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需经湖北省国资委批准后生效,《表决权放弃协议》将与《股份转让协议》同时生效。本次变更涉及的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变更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告披露,湖北乡投集团拟获得公司控制权,目的在于将上市公司纳入湖北乡投集团母公司湖北农发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一是服务于湖北农业强省战略,推动上市公司在湖北省内业务的拓展;二是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推动湖北乡投集团向省外拓展业务,助力上市公司业绩进一步提升,提高中小股东的回报。
本次收购完成后,湖北农发集团将对所属与上市公司同业及相关业务进行梳理和安排,稳妥推进整体发展战略落地,按区域分步整合各类业务,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节水灌溉、智慧种植领域的龙头。承诺从取得实控权之日起,不再新增同业竞争业务,新业务以上市公司为主体承接,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将集团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
润农节水表示,本次变更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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