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萍乡市发布《萍乡中心城区住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实施细则》本次补贴主要针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在萍乡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
《细则》显示,购房补贴分为四类,不能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按最高标准只能享受一次。
1.在规定日期内,购买萍乡市中心城区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每套补贴1万元二,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房的家庭或个人,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补贴5000元,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每套补贴8000元
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萍乡市户籍二孩及未满18周岁子女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有四到三个孩子和18岁以下孩子的家庭将获得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萍乡市也会补贴契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在萍乡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贴
先征收契税后补贴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契税缴纳并开具契税完税证明,契税认定时间以契税完税证明日期为准。
文件显示,上述所有补贴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补贴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售楼处有住房补贴窗口。
《细则》明确,购房和契税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部门承担住房补贴是由房企先补贴给购房者,再向财政申请
为方便购房者领取住房补贴,萍乡市提出在各区住建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设立住房补贴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同时在开发企业售楼部设立购房补贴窗口,方便购房。
至于开发企业抵扣购房补贴,如果是领取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开发企业会对购房对象的补贴标准进行审核补贴金额确定后,双方及时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补贴由开发企业直接从购房款中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补贴对象应当对所提供的内容和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实时更新申报住房补贴信息和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住房补贴汇总表,并定期上报当地住建部门进行对账
开发企业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向当地住建部门住房补贴窗口提交审核资料住房补贴窗口负责审核开发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补贴申请材料要求的签署意见提交财政,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补贴金额审核后,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地方财政部门收到地方住建部门报送的新建商品住房住房补贴汇总表后,审核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直接拨付给开发企业。
领取商品房契税补贴,补贴对象应填写审批申请表,并将审核资料提交至各区住建部门住房补贴窗口补贴对象核对所提供的内容和信息后签字确认
地方住建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契税补贴对象提交的材料,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契税和补贴金额,财务部负责每月审核相应的补贴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此后,地方财政部门将根据最终补贴金额,将契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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