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优生全程服务,增加普惠性护理服务供给,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20项措施,将为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都要建立政府举办的规范化妇幼保健机构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门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水平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分布
关于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意见》提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共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和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和社会投资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护理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十四五期间,将拓宽苗圃建设项目申请范围,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助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发展社区托幼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支持普惠性养老机构
《意见》明确,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统一规范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保障作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同时,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相关技术标准化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意见》指出,多子女家庭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的,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此外,在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意见》要求,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并加强对非学科校外培训的监管,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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