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港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最近几天收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业绩承诺方共计1.83亿元的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已完成业绩补偿总额的98.98%。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盛晟成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中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的股权,并签署了《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协议》和《现金支付购买资产盈利承诺补偿协议》该事项经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德环保三年实现净利润1.93亿元若未能履行三年内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承诺,应向公司支付2.6亿元的业绩补偿
截至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方已按照其在签署本协议时持有的中德环保的出资额占业绩承诺方出资总额的比例,承诺并完全履行了现金补偿义务。
目前,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共计1.83亿元,加上扣除公司应付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价款7427.39万元,业绩承诺方已累计支付业绩补偿款2.57亿元,占业绩补偿款总额的98.98%,业绩承诺方之一的陈尚未按照中得环保的出资额占业绩承诺方出资总额的比例支付业绩补偿款265.06万元。
最近几天,公司与陈就业绩补偿的支付进行了充分沟通,其本人也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不排除通过股权和资产补偿的方式支付这部分业绩补偿上述已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中德环保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现金支付资产协议》,《现金支付资产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对陈的业绩补偿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表示,后续将继续督促剩余补偿的支付进程,不排除采取合规有效的措施督促承诺方足额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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