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显示,2023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3190~3630公顷,分列城乡建设用地和特交水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740~2780公顷,保持各地类总量稳定,重点对接发展需求与供求关系,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地类内部结构。特交水用地450~850公顷,统筹考虑对外交通用地新供应及在途项目管理。
用地结构方面,安排产业用地480~520公顷,住宅用地1060公顷(产权住宅用地80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26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50公顷,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550公顷,特交水用地弹性预留450~850公顷。
其中,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20%。平原新城地区(含城市副中心)土地供应规模高于全市土地供应总量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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