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8月2日发布公告,批准浙江安吉茗景园茶业有限公司等7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75家企业生产安吉白茶,金华火腿,鞍山南果梨,阜新玛瑙,辉南大米,李安堂茭白,益阳年糕,龙口挂面,永城面粉,信阳毛尖,都安野山酒,横县茉莉花茶,鹿寨蜜桔,柴达木枸杞,贺兰山东麓酒,宁夏枸杞等16种产品即日起,批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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