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5日上午发布,青海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经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青海省退休人员月人均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方式其中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4元调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2021年12月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总额的1.1%增加,低于21元的增加21元
考虑到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根据退休人员退休的艰苦边远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的数额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照70—74,75—79,80以上三个年龄段,每个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对企业退休干部的调整,继续按照青海省的规定,同比例,同时调整救济费补贴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兑现政府做好民生工作庄严承诺的具体举措这一调整惠及了全省49万名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月底前,确保将调整补发的1至7月份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退休人员可在7月底向相关金融机构查询,或向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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